
第一篇: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乙方进行促销等宣传活动。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策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在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预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如乙方每另开一家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前_____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
第七条在授权期内的第一年,乙方所开的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少于_____家;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____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
内达到___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____年的_______品牌使用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______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在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________品牌使用确认书。
第十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特许经营协议书
特许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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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xx”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xx”牌产品经营活动。
第二条 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xx”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xx”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第三条 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街或体育品牌专卖街拥有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xx”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xx”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5.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xx”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xx”牌标识印制手提
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xx”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xx”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____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 ……此处隐藏6945个字……责。
5.2.6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2.7甲方应当制定该项目特许经营临时监管应急预案,在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决定撤销该项目特许经营权时,能有效组织并及时接管,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自来水厂的连续性、稳定性。
6.文件保密
乙方应保留对有关规范、图纸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权利,对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议案均应保密,其保密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保证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不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7.不可抗力
12.1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天灾或乙方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战争、遭遇异常的重大灾害性天气、现场表面下遇到如文物发现等隐蔽状况、重大地质异常情况;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产生更大损失,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30天内向对方提供相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协议履行的书面材料。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12.3如在完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应开会讨论修改项目完工的时间表;如在运行期遇到不可抗力,运行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12.4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
低程度。
12.5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损坏了项目或设施,乙方没有义务重新恢复之,或完成其修建,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相关条款,或延期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特许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的,经甲方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特许经营。
8.协议的效力
8.1本协议及其附件完全取代双方在此之前的一切会谈、磋商的内容以及其他正式的书面文件。无论双方在此之前有无其他的承诺或请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8.2双方就投资项目某一方面问题签订单项协议或补充协议时,单项协议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
9.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过程中,因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和履行本协议或补充协议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在诉讼期间,各方应继续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有争议的条款除外。
10.附则
10.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由对方书面签收。 10.2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一式贰份,每方各执一份。
10.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常州净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二〇一四 年月日
第五篇: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协议书1
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尽快完成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任务,完善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学
校决定以bot的融资模式为依托,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采用校企合作共建的方式,把已经规划还未实施的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交由乙方建设、管理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信、互惠、协商的原则,就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特许经营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活动中心服务楼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万元。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教育用地,并负责立项、可研、规划、
设计、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乙方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融资等事宜。
3、甲乙双方合作所建成的校内活动中心服务楼产权归甲方所有。
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成后,甲方应充分考虑乙方的合理收益,甲方
提供活动中心服务楼在20年内特许乙方进行经营,经营收益作为乙方投入资金的补偿和合理收益,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甲方无偿收回。
二、双方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
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建设开工
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乙方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等环节。
3、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清晰、明确的建
设 规划和具体设计方案。
4、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将该建设项目
总承包给乙方,并签订施工合同。
5、甲方有责任在项目建设竣工后,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建设
项目的验收工作。
6、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完成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7、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他承包商。合同履行中,乙方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及总承包人,有责任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国家颁布的法规、标准实施工程建设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安全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特许经营
1、甲方同意将乙方投资建设的活动中心服务楼作为经营场所,特许经营设施、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期限,在实际测算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以特许经营合同为准,但经营期限不能低于20年)
2、甲方承诺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不受损害或妨碍,保证乙方依法合规的经营自主权:
3、乙方取得甲方提供的部分校园基础设施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优先为广大师生服务。
4、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乙方将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届时由甲方进行管理、经营。
四、违约及赔偿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投资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可形成补充协议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