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有技术合同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有技术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有技术合同 篇1
合同号: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职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许可方长期从事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鉴于许可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合同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同意向被许可方授权利用与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另有明确的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验收标准是指合同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2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1.3合同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______机场。
1.6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现场是指被许可方以使用许可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合同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8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9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被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净销售价是指被许可方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合同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合同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2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技术资料是指许可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许可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技术服务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技术培训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许可授予
2.1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许可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许可方不得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1.1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1.2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
3.1.3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1.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1.5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3.3.1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2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
3.4.1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
3.4.2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3.4.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章技术资料
4.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3.1合同号:
4.3.2收货人:
4.3.3目的地机场:
4.3.4标记:
4.3.5以公斤计算的手重:
4.3.6箱号或件号:
4.4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许可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被许可方。
4.6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许可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被许可方,同时,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如果许可方没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时间表交付技术资料,许可方应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许可方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
4.7.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
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8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许可方应在收到许可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被许可方
第五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许可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被许可方应为许可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许可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许可方应为被许可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验收考核
6.1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保证与索赔
7.1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7.2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许可方保证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7.5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合同附件五。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7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侵权赔偿
8.1许可方应保护被许可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许可方应以被许可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被许可方予以弥补。
8.2如果被许可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许可方可应要求授权被许可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被许可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许可方索偿。
第九章解除合同
9.1对许可方的下列违约行为,被许可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在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
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9.1.2无法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许可方应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2.1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2.2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9.2.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2.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保密
10.1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2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10.3.3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改进与回授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许可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许可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被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被许可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被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应将其改进通知许可方并免费回授给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税费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负担。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许可方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许可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被许可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许可方。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仲裁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许可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
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方案二(适用于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3.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由一笔固定的入门费和连续的提成费组成的合同价,该款项以_________(币种)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
3.2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固定的入门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该款的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2.2该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2.3该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在提成期间,被许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连续的提成费,计算基础是已售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连续的提成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以下简称“结算期”)。
3.3.1每一结算期到期限15天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传真一份销售数量、净销售价和该结算期的提成费方面的书面报告,许可方成收到该报告后向被许可方发出一份确认传真。
3.3.2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a.许可方对到期支付的提成费的确认传真;
b.签发的标明要支付费用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5被许可方应开设合同产品销售的独立帐户,许可方可经被许可方同意自费聘请中国注册合计师审计与合同产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帐目,所出具的与合同产品销售。
3.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专有技术合同 篇2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章价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税费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二、技术资料内容清单和交付时间(略)
三、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略)
四、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略)
五、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六、乙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七、甲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清单(略)
前言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一方为:____国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____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专有技术”:
1.2“合同产品”:
1.3“考核产品”:
1.4“技术资料”:
1.5…………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5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2.1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
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4.3按第____章____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3.1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3.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_______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5.2________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5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5.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3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
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乙方按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9.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电传________邮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工厂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_国_____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
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_国与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中国______进出口总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供方: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专有技术合同 篇4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 合同号
(b) 运输标记
(c) 收货人
(d) 技术资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 证
9.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经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 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 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14.5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让给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 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
甲方:中国× ×公:
地址:
电报挂号:
电 传:
××工:
地 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
电报挂号:
乙方: 公:
地 址:
电 传: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字: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
(签字) (签字)
××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 (签字)
(注:合同附件均略)
专有技术合同 篇5
(一)前言
前言主要是说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及营业地址,以及订立合同的背景目的。其中“鉴于”条款对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背景情况作出说明,通常包括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缔约意图、目标、被许可技术的法律性质,以及其他不宜放在合同条款中叙述的内容。对于专有技术而言,首先需表述的是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在涉及到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就必须明确其所有权及分许可权等。
(二)定义条款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具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以上对象的组合。具有实用性、机密性、历史性和可传授性或可转让性的特点。由于专有技术具有专利技术等其他工业产权不能具备的保密性的优点,所以在当前的国际技术贸易中占有主要地位。
而因为国际技术贸易历史尚不悠久,各国立法也不相同,所以对有些技术术语各国的理解可能不同,因此在国际技术合同中定义条款必不可少。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也不例外地利用定义条款事对一些关键的,容易发生歧义的常用术语加以界定、解释。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一些关键术语加以解释,可繁可简。一般说来,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通常需加以定义的术语有:“合同产品”、“许可区域”、“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改进”、“合同生效日期”等等。
(三)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这是合同的中心,是合同的实质所在。这部分内容首先需明确所转让的技术对象,即确定合同的标的,其次要明确所转让技术的考核指标以及规定技术资料的内容,再次要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所授予的权利的种类即为销售权、制造权或其他权利。2)明确授权地域范围,如规定被许可方有权在亚洲地区销售等等。3)明确授权的性质。如该授权属于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亦或是普通许可。另外因专有技术许可还可分为可转让许可、不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所以也有必要规定属于上述哪一种许可。
(四)价格条款
专有技术的计价方式与有形商品的计价方式不相同。实践中技术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利润分成原理计算的,如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公认的作价原则是“lslp原则”(售证方在受证方利润中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售证方得到的费用支付
lslp(%)利润分成率=-------------------------×100%
受证方的利润
亦即:技术部价=受证方利润×lslp(%)
(五)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规定价金的支付条件和方式,包括支付货币、支付工具、支付银行、支付次数和时间等。
由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其支付方式也有许多方式,国际上常用的主要有三种:1)一次总付(这种方式受证方风险太大)。2)按提成费支付(这种方式售证方受益较慢)。3)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双方都可以接受,所以在当今国际技术贸易中也较为普遍)。而对于采用提成方式的,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提成期及支付提成费的期限。
(六)技术资料的交付
交付技术资料是售证方的主要合同义务之一。这一条款通常有以下内容:1.技术资料的内容;2.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3.技术资料的风险转移;4.技术资料短缺或未能交付的处理办法,由于技术资料能否交付关系到合同目标能否实现,所以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受证方一定要注意明确这一条款。
(七)改进与发展
这一条款的订立旨在规定所转让/许可的技术的任何一方所作出的改进的归属及互相许可使用。一般来说,技术的改进方自然拥有此技术的改进部分,否则就有不公平之嫌。而对于双方交换使用改进后的技术,也应以对等为原则。只有做如此合理及公平之规定,才能使双方都能致力于改变现有技术,使该技术具有更高的水平,产品具有更好的性能。
(八)保密条款
专有技术的泄密,不仅对售证方不利,对受证方来说,也可能是一种损失。一般来说,保密的义务方原是针对受证方的,当然,售证方也有一定义务,尤其在独占许可的情况下,规定售证方的保密义务就很必要。
订立保密条款主要包括保密义务的范围,保密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受方的保密义务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期限),保密的方法和泄露技术内容的责任几个方面。
(九)限制性条款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惯例”,是指作为技术贸易的供方利用其技术或市场优势,强迫受让方在合同中接受一些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内容的做法。为了避免技术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各国一般都通过立法来禁止限制性条款。如发达国家多通过反垄断立法来制裁限制性条款,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对技术引进的专门立法来对抗限制性条款。因此在订立专有技术许可合同时,当事人尤其是我方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关于限制性条款的立法,以避免谈判中交易地位过
分悬殊导致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我方当事人以及合同的外方当事人都要了解我国法律对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规定。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对此有专门规定,并且采取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态度。一方面列举了限制性条款是不合理的,一般不应订入合同,另一方面承认引进限制性条款在特定的情况下具有一定合理性,审批机关引以通过特殊批准给予认可。
总之,我方当事人要注意运用法律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做到避免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十)考核验收
本条款应对考核的技术或产品考核的标准、方法、时间、地点、考核的人员组成、费用负担,以及结果的认定及处理等作出规定。在起草这一条款时要注意这一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前确定下来,而不应留到合同生效后再定。
(十一)税收条款
我国技术引进合同中的税收条款,一般按下列原则制订:我国与供方国家有协定的,按协定办理;没有协定的,在中国境外征收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负担,在我国境内征收的税费,则依我国法律规定由供方、受方分别负担。在起草这一条款时,应注意不规定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税收减免,也不含有“包税条款”(亦即在受方国家境内发生的所有税务,由受方负担,而发生在受方国家境外的税务则由供方负担)。因这类条款违反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所以如有这样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条款。



